电子商务日渐兴起 网络侵权日益严重
-- “小康之家”应对网络侵权
 
     
  广州9月27日电 /新华美通/ -- 最近,广州“小康之家”的服务热线先后接到几个自己老顾客的投诉电话,顾客反应在“小康之家”网站上购买商品后,发现商品迟迟没有送到。“小康之家”工作人员经了解发现顾客所说的商品并不是自己公司经营的商品,随即根据顾客所说,在网上搜索后竟然发现有两个“小康之家”的网站。两个网站中除了一部分商品相同外,很多商品都不一样,而“小康之家”的网站明明只有一家,那多出来的一家是怎么回事呢?  
     
  这个冒名的网站是位于武汉“华中商网”上的一位会员开的网上商店,商店的产品销售相当红火。在网店首页的显著位置不但显示有“小康之家”的注册商标和相关名称,还在首页上放置了和“小康之家”大多相同的商品,甚至连商品文字说明都和小康的一样。难怪小康之家的顾客会认为小康有两个网站。网站上除了与“小康之家”类似的商品外,还有一些如玫琳凯等直销的各种产品。  
     
  当“小康之家”负责人致电“华中商网”问及此事时,该网站负责人态度十分客气,承认此事并承诺在一小时内马上更改该网站店铺上的侵权标识,当“小康之家”提出要求在网站上对自己的声誉进行公开道歉时,“华中商网”推说这个网店店主最近就打算不再继续经营了,不愿意在网上公开致歉。在“小康之家”的坚决要求下,“华中商网”才同意在网站商店的网页上公开道歉。后来“小康之家”人员反映说对方很快就换掉了注册商标和相关名称,但产品的文字说明并没有改,就连道歉声明也只在网站上持续短短几天就被撤下了。  
     
  “小康之家”总经理康保乐表示,现在开网络商店的人越来越多,也确实有更多的人开始接受这种足不出户的购物方式,但现在网络上出现的各种不良现状确实令人担心,“小康之家”作为以邮购为主要销售形式的公司,在国内运做十几年间,一直都是凭借自己良好的服务口碑来打开市场的,网络侵权事件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多年经营的品牌名誉,自己的顾客被不法分子蒙蔽,带来的损失是各方面的。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有专人负责针对各种危害公司利益的社会侵权进行维权监督工作。  
     
  电子商务正在逐渐以不可替代之势向传统的经营方式与经营理念发起挑战,“电子”赋予“商务”崭新内涵,使得网络经济方兴未艾。据信息产业部统计:目前全国上网人数已达9880万人,预计到2005年底将达到1.2亿。各种类型的网站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刚刚起步的中国电子商务以其潜在的无限商机吸引着大量资金的涌入,焕发出蓬勃的生命力。但是,网络的开放给侵权者提供了一个相对自由的空间,而网络的易于操作性使网络侵权行为变得简单易行,有人曾经亲自尝试在网上开店,体验在其他网站冒充另外的网站进行注册,发现除了填写一些所谓的个人资料外,加上一个身份证的复印件,便可轻松和网站签定开店协议并进行商品交易了。所以不法商家只要鼠标轻轻一点,网络侵权行为即完成 -- 结果小康之家被冒名,顾客难辨真伪。  
     
  浏览-点击-定货-付费-收货-投诉-退货  
     
  以上仅仅是网络投诉过程的一个简单过程。近年来,网络给人们查找、发布信息和言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自由,伴随着这种传播自由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的网络侵权和违法假冒问题,知识产权的案件呈急速上升趋势,网络侵权已成为知识产权纠纷的新焦点。与之相关的各类电子商务网站遭受沉重打击。这些国内的网上电子商务的网站类型大致可分为5大类:  
     
  综合交易网站 -- 是比较成熟可靠的综合性网上交易平台,如阿里巴巴、易趣、淘宝网等;
专业类网站 -- 是针对某种大类开辟的为专业市场服务的交易网站,如中国服装网、太平洋电脑网、手机之家等;
大型网站交易区 -- 在大型门户网站上开辟出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如新浪商城、搜狐商城、TOM 商城等;
厂家、商家开设的对外形象展示和交易交流的网站平台;
各种以邮购为主营公司的网上销售平台,如小康之家、麦考林等邮购公司的官方网站。
 
     
  相关评论:大连理工大学副教授郭金明先生曾指出:互联网作为第四媒体,其功能之强大是其他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因此,网络侵权的危害要比传统的侵权行为要大的多。首先,计算机网络的全球性和信息传输的快速性决定了网络侵权影响的范围之广,速度之快。在网络环境下,一条侵权言论可以在几秒钟之内就能传遍全世界每一个角落,其不良影响也会随之遍布全世界。其次,网络侵权责任的界定困难。一桩网络侵权案件不仅涉及到网络内容的提供商 (ICP),而且还会涉及到网络服务提供商 (IAP),如果载有侵权信息的网页被链接,其责任涉及范围还要更加广泛,其责任认定也将更为复杂。最后,由于网站内容容易被更改和删除,因此涉及网络侵权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取证非常困难。网络侵权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单靠某一项治理措施是远远不够的。  
     
  相关联接:法律界有关人士指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当著作权人发现网络侵权行为时,可以采取四种方法制止侵权。  
     
  方法一:向网络服务商发出警告。当著作权人发现网络侵权行为时,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警告,要求其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警告发出后,如果网络服务商拒不删除侵权内容的,将承担侵权责任。  
     
  方法二:向网络服务商要求证据。当著作权人确有证据证明被侵权并向网络服务商提供者提出请求时,网络服务提供者有义务向权利人提供侵权行为人在网络上的注册资料,否则著作权人有权要求法院追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方法三: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方法四: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著作权人出示上述证明材料后,网络服务提供者仍不采取相应的措施时,可以在提起诉讼时申请人民法院先行裁定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  
     
  小康之家简介  
     
  小康之家始创于1993年,是国内最早专业从事邮购经营的大型远程服务企业。从经营美开乐纸样、瑞士军刀等发展到现在经营各种生活用品、音像制品、邮票收藏品等几百个邮购产品。12年多的经营历程几乎可以代表邮购这一种新型消费模式,在中国大陆传播、落地、开花的全过程。